1、“存在就是合理”可以公式化为:存在=合理
等号两边可以添加同类项,使其具体而丰富。如:
(晢时的)存在=(晢时的)合理
(不合理的)存在=(不合理的)合理
(相对的)存在=(相对的)合理
(必然的)存在=(必然的)合理
(偶然的)存在=(偶然的)合理
(有什么样的)存在=(有什么样的)合理
(没什么样的)存在=(没什么样的)合理
(N)存在=(N)合理
……
这里,“存在”、“合理”、“=”是常项,“()”是同类变项。而且可以合并同类项,使之成更为简单一般、普遍适用的涵数公理。
存在被修饰正是存在在具体性上的表征,这不是通过主观臆想添加出来的。因而,存在与修饰之间具有着一种更深的关系,即相互依存的同一结构的关系。
2、由“存在就是合理”可以推导出一个相反的对立的命题:不存在就是不合理。这是上一个命题的逆命题。公式为:不存在=不合理
等号的两边亦可以如上那样,添加修饰性的同类项使之具体化。由于“不存在”与“不合理”是个否定性命题,因而在添加修饰性词汇的表述上就呈现出较复杂的语言形态。不是不能举例子,而是例子表述起来比较麻烦。好在大家都能理解这个否定命题是成立的。
不存在的不合理性,可以从时、空、意、物、动五个方面加以考察和确认:“不存在”在时间上是过去时和未来时;“不存在”在空间上是非此在性和未确定性;“不存在”在认识上是无知性和未知性;“不存在”在事物上是无实体性和无现象性。“不存在”在运动上是无能性和无量性。
3、辩证考察“不存在”与“不合理”:
“不存在”就是存在,是“不存在”的存在。因此,“不合理”就是合理,是“不合理”的合理。这里的“不存在”和“不合理”,表述的是有限存在与有限合理的有限命题,也只有在有限命题里,“不存在”和“不合理”才是存在的和合理的。这个有限是人的有限,而不是自然存在本身的有限,由于自然存在本身总体上已经被肯定——全部存在,因此,否定就是肯定前提下的否定,否定的性质不是否定,它从属于肯定的性质,是肯定。否定就是肯定,这是由存在的肯定性质决定的。因而,“不存在”的性质就只能是存在的性质,不存在就只能从存在中行出,依赖于和依附于存在这个总体肯定的总真理。
真理是什么?真理就是合理,合理就是真理。合理是真理的无限性、无界限的整体性表述。真理必须首先合理,进一步才是具体中的真理,合理是真理的基础与内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