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观不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
刘金刚
物质观不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而应当将辩证法有机地引入到哲学世界观的划分之中,在哲学阵营的划分上实现其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有机统一。
一、直接的理论根据
1、没有辩证法支撑的唯物主义必然最终导致唯心主义,因此辩证法是保证唯物主义理论贯彻到底的内在保证。
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完整的理论世界观来说,科学的唯物主义的真理性不仅取决于物质观的正确性,而且同样地取决于思想理论方法的科学性(即,辩证法)。没有辩证法作为内在支撑的唯物主义不仅是思想原始、理论粗糙的唯物主义,而且是不彻底的唯物主义,在理论上并没有真正清算唯心主义,而是在思想最隐蔽的深处保留着唯心主义的阴魂,没有辩证法的支撑的唯物主义最终必然导致唯心主义,这是不争的理论事实。
辩证法就其本性上说是客观的、能动的、革命的理论,从科学理论的逻辑联系上讲,辩证法这种能动的革命的理论的根本基点必然要与科学的世界物质观发生内在的逻辑联系,它决不是没有内在唯物主义基础的空中楼阁,只不过辩证法的这种内在的唯物主义基础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从辩证法内容上看,辩证法的这种唯物主义性质集中体现在它对整个客观世界在普遍联系、变化发展上所揭示的一系列的原理、规律、范畴,其科学性都暗含着对客观世界全部物质存在及存在方式的前提性的肯定,这个肯定是唯物主义的应有之义。
2、唯物主义与辩证法、唯心主义与形而上学,是哲学领域真理与谬误问题上根本对立的两类思想表现形态。必须认识到,辩证法在本性上是唯物主义理论应有的本真的思想形式,形而上学在本性上是唯心主义世界观的思想变种。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骨子里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斗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斗争,骨子里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物质观与方法论不过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斗争上两条不同的战线、两种不同的思想表现形态而已。也就是说,在物质观形态上,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斗争表现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在方法论形态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表现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斗争。因此,辩证法与唯物主义内在联系、形而上学与唯心主义内在联系,是哲学阵营内部物质观与方法论内在关系的一个重要本质特征,也是我们进一步深入划分哲学阵营的重要依据。
从唯物主义内部看,其哲学理论的实现形态是“一本两态”,一个本质,两种形态。一个本质,即坚持世界自身的客观实在性的世界观本质,并把它作为一切理论认识的总前提。两种形态,即一种是物质观的理论形态——唯物主义;一种是方法论的理论形态——辩证法。这两种理论形态在关系上是结构同一的关系,它们互为存在,互为表里,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发展。在理论的发展中,实现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抽象形态向具体(抽象的具体)形态的嬗变。
忽视和割裂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的内在联系,是形而上学思想在唯物主义本体论问题上的集中反映。同样,看不到形而上学与唯心主义主义的内在联系,也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固有的思想特征。一般来说,唯心主义总是通过不自觉的辩证法——方法论的唯物主义——来间接取得自身理论的真理性的,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总是因为不自觉的形而上学——方法论的唯心主义——最终倒向唯心主义。同时,在方法论,由于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本质根本排斥辩证法的唯物主义精神,因而千方百计掩饰、阻挠物质观的唯物主义与方法论的唯物主义的内在联系和有机结合,它在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所造成的不利局面,就是割裂唯物论与辩证法的内在结合,阻止唯物论的世界观形态向辩证法的世界观形态的发展与嬗变,以物质观的单一划分标准来界定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而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问题排斥在世界观问题的领域之外。这样一来,唯心主义以形而上学对唯物主义暗渡陈仓,抑制唯物主义的思想发展。
(但是事物总是沿着自我否定的方向发展的,理论上也是如此。唯心主义在嘲讽唯物主义僵化、静止、粗陋的形而上学思想的时候,同时也在内部为辩证法思想创造了发展的机遇,尽管这种辩证法思想是在被扭曲的情况下发展的。因为能够打败形而上学思想的武器就是辩证法,如果说形而上学内在地改变了唯物主义的性质,那么辩证法就内在地改变了唯心主义的性质。这无形中使世界观的斗争复杂化了。)
因此,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创新的理论精神和理论勇气来深刻辨析唯物主义的理论得失,真正在理论上实现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的内在统一,推进辩证唯物主义的进一步发展。
3、从哲学价值观的角度来看,以单纯的物质观划分来判定哲学思想理论上的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真理与谬误,这种一刀切的方法,不利于对辩证法思想的科学吸收。因此从物质观和方法论揭示唯物主义“一本两态”的内在联系,并以此作为重新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阵营,有助于在复杂的哲学思想领域中科学地分辨真正的是与真正的非,使辩证唯物主义真正成为纳思想之百川,集理论之大成,熔精华于一体的科学理论。
二、从哲学基本问题分析
从哲学基本问题自身内部的矛盾结构看辩证法划分哲学阵营的内在合理性。
1、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构成一对矛盾,而唯物主义自身内部和唯心主义自身内部又各自构成一对矛盾,即:唯物主义内部的唯物主义物质观与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矛盾,唯心主义内部的唯心主义物质观与辩证法思想方法的矛盾。
2、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深层矛盾是两种:一种是物质观(存在观)的矛盾,一种是意识观(思维观。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本质形态上是两种对立的思维观)的矛盾。恩格斯在哲学基本问题上所说的第二个问题“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即是意识观(思维观,也叫认识论)的问题。
3、物质观(存在观)的矛盾的焦点是形而上学的问题,意识观(思维观)的矛盾的焦点是辩证法的问题。
4、在物质观上,唯物主义倒向唯心主义的另一形态——形而上学;在意识观上,唯心主义倒向唯物主义的另一形态——辩证法。
5、哲学基本问题就是指哲学基本矛盾,哲学基本矛盾在不同的历史时代有不同的表现形态。从哲学基本矛盾表现形态的发展变化看,物质观的矛盾形态是哲学基本矛盾的低级形态,即形而上学形态(因为物质观的划分是形而上学的划分的思想方法);意识观的矛盾形态是哲学基本矛盾的高级形态(因为意识观的划分是辩证法的划分的思想方法)。
6、唯物主义在形而上学中走向真理的反面,唯心主义在辩证法中走向真理的正面。这样,我们就可以合理解释“唯心主义为什么包含辩证法”、“唯物主义为什么包含形而上学”的自身理论悖反的问题了。
7、哲学基本矛盾的发展是通过自我否定的转化方式来实现的。唯物主义不能直接导致辩证法,唯心主义不能直接导致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基本矛盾转化的一般途径是:唯物主义通过形而上学转向唯心主义,变成唯心主义辩证法,并通过辩证法实现对形而上学的克服。唯心主义通过辩证法转向更高形态的唯物主义,变成辩证唯物主义,并通过唯物主义实现对唯心主义的克服。
8、哲学基本矛盾的转化,促进了哲学思想方式的改变和提升。实现了由知性理性的世界观向辩证理性的世界观的转变与飞跃。从而使哲学基本阵营的划分标准由物质观的知性理性标准发展为辩证法的辩证理性的划分标准,在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二者统一的更高层面,实现了哲学基本问题划分标准上的历史嬗替。
9、这种“划分标准”的历史性嬗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从哲学世界观的理论高度,划清了哲学真理与哲学谬误的大是大非的根本问题。
三、哲学“划分标准”的历史嬗变
近代以来,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划分,是哲学阵营的最重要的划分。是唯物主义阵营“分清敌我”的重要的理论武器。但是这种划分是一把理论的双刃剑,严格的讲,这种划分抛开了辩证法,没有看到:辩证法是内在的、本质的、能动的唯物主义,形而上学是内在的、本质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区别,才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最本质的区别。不要只看广告,还要看疗效。对一种思想观点,不要只看它标榜什么,还要看它的实际货色。在哲学史上,打着唯物主义的旗号贩卖的实际是唯心主义,打着唯心主义的旗号宣传的实际是唯物主义,这种事例不在少数,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仅仅用物质观这一把尺子来裁定哲学思想的是与非,虽然省事,但是有它的局限性,并没有真正从骨子里进一步揭示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区别,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借助辩证法这一思想工具,对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作进一步的甄别。
哲学越成熟,越倾向于辩证法这种高级的唯物主义。其实,辩证法本质上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唯物主义了,它对唯物主义进行了更为彻底的哲学改造,从物质观到认识论,从自然观到社会历史观,在方方面面以全新的方式发展了哲学的真理精神。辩证法是对传统唯物主义理论的质的飞跃与升华.如果把辩证法比喻成汽车的话,那么唯物主义在理论的成熟度上也就好比是脚踏车。其思想的科学程度不可同日而语。
为什么说“辩证法就其本性上说是客观的、能动的、革命的唯物主义”?这个问题直指“划分标准”问题的关键:“辩证法是什么”的问题。 应当说,对“世界是什么”的问题在思维方式上有两个不同层面不同理论水准的认识。一种建立在知性层面的认识,即:以对象的直接照面形式为依据。在这一层面中,对直接照面形式的不同理解,产生“心”与“物”的互相对立的世界观,这两种世界观各执自己的真理一端,否定对立方所执的真理的另一端。他们不理解,一个完整的事实的真理就是由两个互相对立的真理构成。这就暴露出了知性真理观的认识局限。他们看到了对立面的存在,却不肯承认对立面的同真,这在他们认为是不可思议的,从逻辑思维上也不可解释。基于对这种思维方式局限性的克服,产生了辩证法,这就是从对立双方的统一性和同一性上思考如何从真理上弥合二者的理论鸿沟。因此它必须超越二元对立的传统思维方式,必须从世界存在的整体性上着眼于存在的总体,把世界作为一种统一的结构性的乃至是建构生成性的存在来理解。这样它就不再着眼于物或心的局部视野,而是把物和心看成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互相决定、互相制约的构成性存在。也因此,我们通常把辩证法的这种认识视角解说为“辩证法是关于世界的普遍联系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学说”。
辩证法是对知性理性在认识方式上的全新超越,它开拓了关于世界对立性关系存在的认识新境界。它不再执着于认识对象的此在性,也揭示着认识对象的彼在性,并把彼在性作为认识此在性的存在依据,如“不知生焉知死,不知死焉生”,“没有主体哪来的客体”,“当你认识一个东西时,对这个东西的理解也就在其中了”,“历史是现实的历史,现实是历史的现实”等等,不胜枚举。在矛盾对立无处不在的世界中,辩证法的这种世界观具有更大的普适性,也因此说它是更真实、更客观、更全面、更深刻、更本质地反映和揭示出了世界之为存在的真理。
它的哲学性的表述方式常常给人一种同语反复、自我循环的玄虚无着的印象,其实这正是它的本真的理性表述方式,因为非此即彼的知性理性的表述方式,如理论之铁轨上的形而上学之马拉辩证法之火车(慈禧时期曾有的“马拉火车”之举,斥西方科技为奇技淫巧),以落后观念歧视先进思想,以先进思想俯首听命于落后观念,不惟不能光大辩证真理,反而为知性理性贬抑辩证法落下笑柄。
凡是真正的揭示了世界本质的理论,应当说就是客观的,辩证法揭示的是更本质的世界真理,给它一个“客观的”评价是不为过的。说辩证法是“能动的和革命的”,我以为还得从它对知性理性的历史性超越和它全新揭示为知性所遮蔽的真理的作用上理解,再就是辩证法的同一思想,真正为认识本身正名,把认识作为存在的内在结构给予理论原理上的肯定。这对认识是功不可没的。
辩证法是基于人类知识理性和针对人类知性理性的伟大革命,它从本质上继承了唯物主义客观求实的思想精神,从认识论和本体论内在同一的高度,实现了对唯物主义本体论世界观的革命性的发展和历史性的超越。
辩证法就其本性上说是客观的、能动的、革命的唯物主义。因而所谓“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提法则是一个糊涂和混乱的错误概念。唯心主义是精致化了的神学,是思想谬误,而辩证法本质上则是客观的更高层次的唯物主义,是思想真理。这两个概念怎么可以组合到一起呢?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就这么干了。对登山队员来说,攀登珠穆朗玛峰,可以从南坡攀登,也可以从北坡攀登。从认识真理的辩证法来看,研究哲学真理,可以选择从“心”(认识、思维、意识、主观)的途径,也可以选择从“物”(自然、物质、存在、客观)的途径。而形而上学根本割裂二者之间对立同一的辩证关系。因此出现了很多混乱的基本概念,如什么“唯心主义辩证法”,“唯物主义辩证法”这类提法是局限于外在联系、机械理解内在关系、混淆观念层次的知性理性的概念。就像介绍张三时说:“张三是小孩长大的成人”。错误概念源于错误的思想观念,错误的思想观念源于错误的思想方法,错误的思想方法源于错误的世界观。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有内在冲突,就像科学与迷信有内在冲突一样,是大是大非的冲突。但是如何分辨这种哲学上的大是大非,在哲学的今天就不能是以物质观是非为是非了,因为,哲学中有了更科学的思想工具——辩证法,它才是划分哲学大是与大非的试金石。
对物质观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几乎成了哲学教科书的经典教条,从狄慈根立论和恩格斯引用以来,没有人怀疑它的局限性与缺陷性,正因此,100多年来在这个基础问题上没有发展,以至于尴尬地面对当今世界哲学主题研究的失语环境——当今哲学对哲学基本问题没兴趣!为什么?因为这个问题在当代哲学的研究中,已经转换为新的形态。就象中国哲学,如果今天还抱着古代哲学的“理”、“气”等那样的历史概念进行讨论,那就真的不识哲学之时务了。
四、辩证法不是没有自己的世界观本体论
辩证法不探讨“世界是物质的还是意识的”问题,不探讨并不等于辩证法没有自己的世界本体观。它既不把绝对化的“物质”作为自己的世界观,也不把绝对化的“意识”作为自己的世界观,而是把世界存在的整体,即意识与物质的同一的存在整体作为自己的世界观和本体论,并作为辩证法所有具体真理思想的理论基础。辩证法把“世界是物质的还是意识的”问题,即把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唯心主义的世界观问题统统归为一类——形而上学世界观。凡是把世界理解为物质第一性的,他们抛弃了意识;凡是把意识理解为世界第一性的,他们抛弃了物质。这两种对立的世界观,在各自的认识域、认识方向、认识方法上都只具有局部的合理性,一旦把这种“局部的合理性”扩大到世界整体的范围、提高到世界观的高度,上升到绝对性的认识水平,则必然超出这种认识能力所及的范围,由合理性转化为不合理性。因此,这两种对立的世界观都有其不可克服的理论困难。他们都割裂作为世界存在整体的物质和意识的内在同一的辩证关系,他们不从对立中找出自身存在的合理性,而是以对立为对立。或者都打着辩证法的旗号,用辩证法的形式,对自己的理论缺陷进行外在的修补,而不是对理论的内在缺陷进行根治(实际上,唯物论和唯心论,它们都无法自己完成自身的世界观改造,它们只是本体论认识由物质观向辩证法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形态,一个初级形态。辩证法正是基于对二元对立世界观的否定与克服,而从存在整体上把握世界,建立自己的世界观本体论的。)。辩证法的世界观是对立同一的世界观,它肯定对立,强调同一。与物质观的肯定统一,强调对立的思想方向截然不同而且恰恰相反。辩证法的真正“敌人”是形而上学,是形而上学化的各种思想理论
提出物质观不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并不是否认唯物主义观点的正确性,恰恰相反,是把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从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提升到辩证法的思想高度,克服传统唯物主义的理论局限性。并把辩证法从唯心主义的绳索中解脱出来,恢复和彰显辩证法内在的唯物主义精神实质。现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这对哲学宿主的争论,在当代的哲学环境下,不断呈现出新的形态。哲学基本问题不是解决了,而是以“消解问题”的方式被遮蔽了。
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问题上也有这样一种“消解”:认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区别只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区别。唯心主义是用主观来解释现象,唯物主义是用客观来解释现象。”我认为这是一种消解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本质对立的一种模糊认识:
1、不能消解、淡化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本质区别。物质观的划分使我们对唯物主义的本质与唯心主义的本质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这涉及到唯物主义、唯心主义是什么的问题,为不至于出现歧义,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为准(恕不赘述)。从马哲基本问题定义可以看出:唯心主义不仅仅是主观性,用主观来解释现象的问题。这个界定,实际上已经消解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本质区别,消解了“物质是精神的派生物”这一马哲对唯心主义本质的定义,把两类不同性质的划分变成了两个不同研究视角、研究领域的划分。这种理解应当说是对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世界观本质对立的曲解和淡化。对于世界本质的研究,从大的视角和研究的直接对象域来说,可以从认识论(主观)的角度和领域来进行,也可以从本体论(客观)的角度来进行,但是这只是研究视角、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的不同,而不能说从主观领域研究世界的本质就是唯心主义,从客观领域研究世界的本质就是唯物主义,关键看是把物质看成第一性的还是把意识看成是第一性的。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领域看,马克思主义从来没有否认从主观领域研究客观世界的必要性,而且把这种研究领域看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和本体论不仅从这两个视角研究客观世界,而且更从人的实践——这一最基本的活动统一的关系层面,研究世界的本质,从具体的人的存在上把握世界本质。应当说,无论是从客观角度研究世界,还是从主观角度研究世界,还是从实践角度研究世界,只要是以客观物质的先在性为思想前提,它就是唯物主义的,反之,如果是以意识先在性为前提,就是唯心主义。这个大是大非是不容置疑的。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千万不要把性质问题淡化为方法问题。那会使我们的思想变得浮浅。当前,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一些学者确有这种淡化的倾向。他们被现代唯心主义的花言巧语和披着真理外衣的炫目色彩所迷惑,在大是大非面前迷失阵线。
2、以物质观划分唯物主义理论阵营和唯心主义理论阵营,是人类哲学思想在知性认识阶段取得的伟大而深刻的哲学理论成果,是唯物主义由感性直观的朴素唯物主义进到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历史进步,尽管它还不是辩证理性的唯物主义,但在唯物主义理论发展史上同样具有里程碑式的认识意义,它所确立的真理价值观在知性理论上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知性阶段人们辨别理论真理与谬误的试金石。
至此人们当然要问,既然对物质观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给予如此之高的理论评价,那为什么又提出“物质观不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的问题呢?
我以为,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基于对唯物主义自身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基于时代哲学思潮对唯物主义真理性的挑战,基于辩证唯物主义真理哲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才提出来的。
真理是发展的,物质观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作为真理,也是发展的,而发展又是辩证的发展,是扬弃,是对真理自身局限性的克服。从真理发展观上看,单纯的物质观划分标准,其缺陷性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它的狭隘性,这种划分标准造成唯物主义的思想短视,使唯物主义看不到辩证法是内在的本质的能动的认识论的唯物主义,看不到唯物主义必然导致辩证法这一唯物主义辩证发展的历程,看不到辩证法是唯物主义的高级形态。二是它的僵化性,这种划分标准使唯物主义具有了固步自封的独断性的理论劣质,不是对各种哲学思想的真理与谬误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视思想真理的复杂性,而是以教条主义的方式对哲学流派进行机械式的“一刀切”。
分析其缺陷性的产生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形而上学思想方法将唯物主义导入僵化、静止、孤立、抽象、片面化的思想境地,二是旧唯物主义在辩证法理论上的不成熟,没有从历史的、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斗争的辩证进程。(此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展开)
五、呼唤基础理论的哲学创新
应当说“物质观不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一文,是“在最不该存疑”的地方发生质疑,这是思想求知的本性使然。我知道这篇小文章写的是大主题,触及了哲学基础理论的层面。如果这个观点成立,则涉及到哲学史理论结构、哲学流派分野、哲学真理价值评判等重大理论问题的重新认识。
上述思想的提出,有其内在的辩证法的思想背景,它基于整体同一、总体同一的辩证法精神,在对充斥了两千多年大行其道的二元对立的知性思维方式进行理性反思中,看到所有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本质上是形而上学思维:它们执着于单纯的肯定和单纯的否定,它们固执已见,把自身绝对化,把对方妖魔化,没有自我反思的批判精神,没有客观求实的理论态度。“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这种物质观意义上的概念,只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思想范围内才是有效的。
“唯物主义”真正有生命力的是那种被形而上学无法遮蔽的求实精神和客观态度。这种求实精神和客观态度在辩证法的思想中被继承和发扬光大,并在具体原理中得到充分体现。可以说,辩证法是唯物主义世界观遗产的真正继承者,是唯物主义思想精神的崭新的历史形态,具有范畴史的意义。从范畴意义上讲,它将标志“唯物主义”范畴时代和“辩证法”范畴时代的历史变迁。
现当代一切形态的哲学思想,不论它的研究对象是什么,都可以从是不是辩证法的理论本质上,对其进行是“辩证法”还是“形而上学”的辩证划分。以世界自身整体客观存在的辩证性质作为划分标准,凡是把世界理解为整体同一、内在联系、具体发展的世界的世界观,就是辩证法世界观;反之,就是形而上学世界观。与其说辩证法是对唯物主义的思想超越,不如说是对形而上学思想的本质克服。
以辩证发展的思想原理,来重新审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划分,厘清单纯物质观“划分标准”的思想视角、理论基点、历史功绩和和它的历史局限。从推进哲学发展的高度,提升哲学阵营划分的理论水平。这看似是一个哲学内部分类学、分类方法论的探讨,实质上是对哲学理论中“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问题,从思想理论上进行的一次深刻反思和历史总结,使我们从哲学史的高度,对哲学内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阵营在真理与谬误的辩证发展的过程上有一个清醒的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从而进一步推进哲学基础理论方面的思想解放与发展。二十多年前,我们曾开展了“实践标准”的大讨论,从哲学认识论方面廓清了理论上的大是大非,为我国社会主义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基础。随着时代的发展,哲学已经有必要把“划分标准”提到发展哲学真理的理论高度进行深入讨论,从辩证法的高度进一步推进哲学本体论方面的思想解放——即从认识论上来推进本体论的思想解放。
辩证法作为更高形态的思想真理,在分辨哲学大是大非、乃至哲学阵营划分上,不应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吧,是不是因为我们目前的认识局限性(其实我们的大多数学者,对辩证法的认识采取的是知性的认识,这通过他们对辩证法的外在的直观的描述和对辩证法本质定义的歧义性上可以看出,辩证法的精神实质尚待进一步的把捉),造成我们对辩证法伟大意义的理解上的缺失。因为理论实践中常常有这种情况:不会使用长枪的人会把枪当棒子使;没有真正掌握辩证法精髓的唯物主义,会以形而上学的方式图解和运用辩证法,成为形而上学辩证法,骨子里还是形而上学。
一个先进思想的实现程度,取决于运用这一思想的思想者的先进程度。但是,我在这里提出的“物质观不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而应当将辩证法真理价值观引入其中”的思想,其目的只是为辩证法这一先进思想张本,同时,也使人们对物质观划分标准存疑的认识揭示出来,使其自身存在的历史局限性彰显出来,使过去一直处在被教条化、被神圣化的历史性的范畴去教条化,去神圣化。
以物质观作为划分标准暴露出来的形而上学问题,在现代唯物主义将辩证法引入、嫁接到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之中,表面上看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问题似乎解决了,其实,是将这个问题深深地掩埋在更深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了,并且内化为辩证唯物主义内部一个几乎不能正视的自身理论问题了。因为它已经成为关系到这个理论体系本身重大调整的问题了。我们不愿意这样去想,但我们又不能不面对。事实上,近年来许多重大理论问题的讨论,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问题、对立同一的关系问题、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本质问题、批判反思原苏联哲学教科书问题、关于哲学基本问题大讨论问题,等等,都无不是从各自的理论层面和问题视角对这个深层问题探索的展开和延续。
对于每一位严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来说,我所提出的这个问题,绝对不是可以通过采取视而不见、置之不理的方式就能将它消化和解决的,因为科学的精神,会使思想不放过哪怕是再微小的一个理论瑕疵,因为它有可能暗示着一个新的思想大河的滥觞。看似传统唯物论的危机,倒更有可能是唯物主义的一次革命性的发展。
推进辩证法思想在哲学发展史上的应有的伟大作用,是我一个人所力不能及的,需要社会有识的思想家们的共同努力和不懈的探求。
200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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