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刚
日志列表 | 左邻右里
公告
北京,哲学爱好者。 作为人,思想上不能白活一世!

站内搜索

分类
首页
他人文章(156)
文化情怀(30)
哲学思想(37)
一见之得(35)
我的日志(17)
生活百科(49)

最新日志
彭新武:矛盾论的困境与出路
江西感怀
吟月-刘金刚
书法一得-刘金刚
无题—刘金刚
原则更基本-刘金刚
日记 [2007年4月2日 星期一]
日记 [2007年4月1日 星期日]
感怀镜泊湖-刘金刚
登庐山-刘金刚
九江怀古-刘金刚
中秋赏月-刘金刚
秋登狼牙山-刘金刚
登安徽肥东原山-刘金刚
生物进化中的十大奇迹
道-刘金刚
世界的根本性质就是对立同一-刘金刚
构建和谐社会-刘金刚
伽利略逻辑指正亚里士多德
日记 [2006年11月20日 星期一]
黄山松-刘金刚
游黄山绝句-刘金刚
同一本质的“神性”-刘金刚
日记 [2006年10月9日 星期一]
日记 [2006年10月8日 星期日]
日记 [2006年8月23日 星期三]
日记 [2006年8月11日 星期五]
日记 [2006年8月9日 星期三]
日记 [2006年8月7日 星期一]
田 松:延迟选择实验及其引发的实在问题
日记 [2006年7月27日 星期四]
日记 [2006年7月26日 星期三]
日记 [2006年7月24日 星期一]
名家学术前沿备忘录二
名家学术前沿备忘录一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文艺学美学方法论的几个问题-钱学森
系统论
冯·诺伊曼,论数学
关于知性理性与辩证理性-刘金刚
日记 [2006年6月28日 星期三]
野地西风:我们的誓言:捍卫毛泽东,我们责无旁贷
日记 [2006年6月27日 星期二]
果敢明确
经典悖论漫游(泽熙)
有趣的悖论
惠施悖论
芝诺悖论
苏格拉底悖论
理发师悖论
说谎者悖论

最新评论
Re:“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个站不住脚的命题!-刘金刚
Re:“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个站不住脚的命题!-刘金刚
Re:“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个站不住脚的命题!-刘金刚
Re:辩证思维方法初探(全文)-刘金刚
Re:辩证思维方法初探(全文)-刘金刚

我的链接
百分博客
北方博坛
刘文魁君
学术沙龙
稷下书生
Perfect
中国哲学
强国社区
百度哲吧
天涯社区
光明学术
人生论坛
中国思维
三校论坛
南开哲学
论坛搜索
经济哲学
马克思网
毛泽东网
邓小平网
列宁全集
哲学在线
求是杂志
新华文摘
山大周易
书城学术
史学评论
知识论坛
柒⑦哲学
搜狐哲学
上海热线
搜狐博客
存在总论
西陆论坛
中山马研
网哲协会
民间科学
思维博客
东陆论坛
西祠胡同
宇宙新论
黄 可 清
醉 恨 生
凯迪论坛
morebps
曹 彦 君
闷闲书屋
毛 喻 原
至为哲学
我的网易
宣 昶 玮
空中漫谈
书法网址
黎 明

留言
<写留言>
怎样认识矛盾?
可以谈想法
  所有数学教师都不能回避的变量变域问题
看过并学习了
发现您的blog!

统计信息
日志总数:324
今日访问:786
访问总数:452583
评论总数:651
留言总数:6

管理入口
用户名
密 码

RSS

北方博客 > 首页 > 经典悖论漫游(泽熙)
[他人文章]经典悖论漫游(泽熙)
llljjgg 发布于 2006-06-27 00:20
Tags: -

经典悖论漫游(泽熙)

古今中外有不少著名的悖论,它们震撼了逻辑和数学的基础,激发了人们求知和精密的思考,吸引了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和爱好者的注意力。解决悖论难题需要创造性的思考,悖论的解决又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全新的观念。

本文将根据悖论形成的原因,粗略地把它归纳为六种类型,分上、中、下三个部份。这是第一部份:由概念自指引发的悖论和引进无限带来的悖论

(一)由自指引发的悖论以下诸例都存在着一个概念自指或自相关的问题:

如果从肯定命题入手,就会得到它的否定命题;如果从否定命题入手,就会得到它的肯定命题。

(二)引进无限带来的悖论《墨子。经说下》中有一句话:南方有穷,则可尽;无穷,则不可尽。

 如果在有限中引进无限,就可能引起悖论。

(三)由一因多果片面推理引致的悖论这种形式的悖论类似于诡辩。诡辩在现实中是令人厌恶的,但是在逻辑学的探讨中有相当的位置。孔多塞说:希腊人滥用日常语言的各种弊端,玩弄字词的意义、以便在可悲的模棱两可之中困搅人类的精神。可是,这种诡辩却也赋予了人类的精神以一种精致性,同时它又耗
尽了他们的力量来反对虚幻的难题。

古希腊哲学流派中曾经有一个诡辩学派,又叫智者派。他们对自然哲学持怀疑态度,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不变的真理。前面提到的普洛道格拉斯(Pro-tagras,约公元前485-前410)是其著名的代表人物,他认为:人是衡量万物的尺度。雅典政府因其主张无神论,予以驱逐并焚烧了他的书
籍。

从苏格拉底到亚里斯多德都反对诡辩学说,黑格尔说,苏格拉底常运用他的辩证法去攻击诡辩学派,尤其是普洛道格拉斯。尽管这些智者的理论多已失传,我们仍然可以从亚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学》(吴寿彭译)中了解一些当时的论辩。 根据亚里斯多德的记载,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7-前347)
曾说:诡辩是专讨论无事物的,因为诡辩派的论题老是纠缠于事物的属性。

例如,文明的读书的为同抑异,文明的哥里斯可哥里斯可是否相同?以及每一事物并不常是而今是者,是否便当成是,由此而引致(悖解)的结论(同上)。

斥形式逻辑而提倡辩证法的黑格尔(1770-1831)说柏拉图发明了辩证法。柏拉图运用辩证法以指出一切固定的知性规定的有限性。他从一推演出多,但仍然指出多之所以为多,复只能规定为一。(《小逻辑》)

亚里斯多德认为:凡现存的事物其生成与消失必有一个过程,而属性事物则不然。然而,我们还得尽可能地追踪偶然属性之本质与其来由;也许因此可得明白何以不能成立有关属性的学术(《形而上学》卷六章二)。在他看来,诡辩理论就是有关属性的学术而不是属性之本质与其来由

诡辩完善的是学术体系,而不是知识。孔多塞在《人类精神进步史表纲要人类精神进步史表纲要》(何兆武、何冰译)的《第四个时代》中说:然而希腊的智者和希腊的学人,并没有发现真理,反而是在铸造各种体系;他们忽视了对事实的观察,为的是自己好投身于自己的想象之中;他们既然无法把自己的意见
置于证明的基础之上,便力图以诡辩来维护它们。

可见,诡辩学派的致命点就是忽略本质而纠缠属性,从现存的事物中推论出悖解的结论来,而不详细考察事物的真实,在实践的基础上加以证明。

对付诡辩最好的方式是运用辩证法并在实践中加以考证。

3-1 什么是诡辩?

有学生问他的希腊老师:什么是诡辩?老师反问到:有甲乙两人,甲很干净,乙很脏。如果请他们洗澡,他们中间谁会洗?这里有四种可能,一是甲洗,因为他有爱干净的习惯;二是乙洗,因为他需要;三是两人都洗,一个是因为习惯,另一个是因为需要;四是两人都没洗,因为脏人没有洗澡的习惯,干净人不需要洗。这四种可能彼此相悖,无论学生作出怎样的回答,老师都可以予以反驳,因为他不需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这就是诡辩。

3-2 父在母先亡

这是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乩语。它也有四种解释:一是父在,母先亡;二是父在母之先亡;三是如果父母健在,可以解释为将来;四是即使父母都去世了,也可以解释为父亲在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或者是父亲在母亲以前就去世了。真是左右逢源。

从逻辑顺序上看,上面这两个例子正好是反其道而用。无论正命题还是反命题都可以根据所谓的客观理由进行诡辩,形成自圆其说或诘难。所以葛拉西安在《智慧书:永恒的处世经典》中说:诡辩是一种欺骗,乍一听,它蛮有道理,并因其刺激、新奇而令人心惊,但随后,当其虚饰之伪装被揭穿,就会自取其辱。

3-3 邓析赎尸诡论《吕氏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富户家的一员。尸体被别人打捞起来,富户的家人要求赎回。然而捞到尸体的人要价太高,富户的家人不愿接受,他们找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不用着急,除你之外,他还会卖给谁?捞到尸体的人等得急了,也去找邓析要主意。邓析却回答:不要着急,他不从你这里买,还能从谁那里买?

邓析生在春秋末年,与老子和孔子基本同时,是战国名家的鼻祖,著名的讼师,他的著作已经失传。同一个事实,邓析却推出了两个相反的结论,每一个听起来都合乎逻辑,但合在一起就荒谬了。邓析是不是希望他们相持一段时间后,双方都可以找到一个可以接受的价格平衡点?我们只能猜测。后来,邓析被杀,就是因为子产认为他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可见,邓析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身为讼师,邓析善于辞辩,而不跳出诡论寻找客观的解决办法。严谨的逻辑推理固然具有说服性,但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

3-4 公孙龙论秦赵之约《吕氏春秋》介绍过公孙龙的一个诡论:秦国与赵国订立条约:今后,秦国想做的,赵国帮助;赵国想做的,秦国帮助。不久,秦国兴师攻打魏国,赵国打算援救。秦王不高兴,差人对赵王说:秦国想做的,赵国帮助;赵国想做的,秦国帮助。现在秦国要打魏国,而赵国援救他们,这是违约。赵王把这个消息转告给平原君,平原君向公孙龙请教。公孙龙回答:赵王也可以派人对秦王说:赵国打算援救魏国,现在秦国却不帮助赵国,这也不合乎条约。

不管这个寓言的真实性如何,他的推理无懈可击。公孙龙对于秦赵之约的回应,与邓析赎尸诡论一脉相承。但公孙龙是站在弱小的赵魏这一边反对强秦的。

3-5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这是《庄子。齐物论》中的一句话,以强调事物的相对性而著称,比如,人睡在潮湿的地方会腰疼,但泥鳅会腰疼吗?人爬到高树上会胆怯,猿猴会腰疼吗?于是,他的结论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各有各的相对标准。

《团结报》曾经刊登过一篇一勺的《名师出高徒》。说康白情1919年前在北京大学选修马叙伦先生的老庄哲学,没有一次不迟到。有一次,马叙伦责问康白情为什么姗姗来迟。康白情回答:住得太远。马先生不以为然,反问道:从你的住处走到这里只要三、五分钟,怎么叫太远!康白情也不示弱,说:先生讲庄子,庄子说:彼亦一是屋非,此亦一是非。先生不以为远,而我以为远。马叙伦一时无话可说。

3-6 我没有受贿

一个商人被控受贿。他宣称:我没有受贿。显然,这个商人既是观察者也是被观察者。我们不知道他是以观察者的身份进行辩护,还是以被观察者的身份进行诡辩。这两种推论都合乎逻辑,如果没有别的证据,就不能判决。

3-7 囚犯诡论甲乙两人偷东西,人赃俱物。他们被分开审问,可能的惩罚如下:乙否认乙承认甲否认:甲、乙各一年监禁乙释放、甲五年监禁甲承认:甲释放、乙五年监禁甲、乙各三年监禁甲乙二囚犯都会想到对自已最有利的去做:以甲而言,甲若承认,最多三年监禁,如果乙也承认;如果乙否认,甲马上获
得自由。这个结果并不坏。这是博弈,乙也会同样这么想。如果甲改变主意,将冒监禁五年,而乙却获得自由;反之也一样。如果双方都改变主意,各监禁一年,也可以达到共利

但是,这一决策的过程可能是无限的理性推理:假如我选择共利策略,我必定相信对方也将选择共利策略;假如我选择私利策略,对方也会选择私利策略予以防范。这个推己及人,推人及己的过程可以无限地推下去,他的极限状态在博弈论里叫做共享知识,但是没有人可以达到这个状态,囚犯也摆脱不了这个悖论。

(四)由名实相悖引起的悖论古代中国有不少经典的悖论都来自名家。名家是战国时期的一个学派,他们的学说在于循名责实,但结果也往往被认为是流于诡辩。名家始于邓析,后有惠施、公孙龙等大家。

在古希腊,亚里斯多德认为:辩证家与诡辩派穿着与哲学家相同的服装,但不是一回事。对于诡辩术,智慧只是貌似而已,辩证家则将一切事物囊括于他们的辩证法中,而实是也是他们所共有的一个论题;因而辩证法也包含了原属于哲学的这些主题。诡辩术和辩证法谈论与哲学上同类的事物,但哲学毕竟异于
辩证法者由于才调不同,哲学毕竟异于诡辩术者则由学术生活的目的不同。哲学在切求真知时,辩证法专务批评;至于诡辩术尽管貌似哲学,终非哲学(《形而上学》卷四章一)。

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简史》第八章《名家》里有专门的讨论。他认为,中国的名家不完全等同于西方的诡辩家、逻辑家或辩证家。如果说古希腊的辩证家和诡辩派专攻属性而不是本质的话,那么名家则在于研究的关系,而且重甚于重是他们的精神实质。这里的名实就是名目与实际。冯友兰认为中国的名家应该翻译为School of Name以示区别,我在《不列颠百科全书》上看到的正是这样翻译的。

名与实关系的争论对中国哲学的影响巨大,如孔子有正名、老子有无名、墨子有取实予名的争辩。除名家以为,荀子对古逻辑学的贡献也很大。公孙龙的辩论执名为实,专决于名而不落实到经验的事物,看看他的雄辩,就会发现一些奇怪的问题。《庄子。秋水篇》提到,公孙龙曾经自夸: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

4-1 白马非马

战国时赵国人公孙龙曾经著有《公孙龙子》一书,平原君礼遇甚厚。其白马非马坚白异同之辩都是他的著名命题。据说,公孙龙有一次骑马过关,把关的人对他说:法令规定马不许过。公孙龙回答说:我骑的是白马,白马不是马,这可是两回事啊。公孙龙的白马有没有过关,我们不得而知。从常人的观点来看,守关的兵士八成认为公孙龙是在诡辩。这也是一个逻辑上莫能与辩,现实中不能成立的例子。

冯友兰认为《公孙龙子》里的《白马论》对白马非马进行了三点论证:一是强调白马的内涵不同。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二是强调白马的外延的不同。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的区别: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颜色区别。外延不同,所以白马非马。三是强调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的不同。马的共相,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涵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共性不同,马作为马白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前面我们说到,辩证法是在对付诡辩论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黑格尔在《小逻辑》中说:辩证法切不可与单纯的诡辩相混淆。诡辩的本质在于孤立起来看事物,把本身片面的、抽象的规定,认为是可靠的。(《逻辑学概念的进一步规定和部门划分》)

从辩证法的角度看,白马非马割断了个别和一般的关系。白马属于个性,特指白颜色的马;马属于一般,具有各种颜色马的共性。公孙龙区分了它们之间的差别,但是又绝对化了这种差别。白马尽管颜色上不同于其他的马,如公孙龙提到的黄马、黑马,但仍然是马。作为共性的寓于作为个性的白马之中。作为一般的范畴,包括各种颜色的马,公孙龙的白马自然也不例外。

4-2 杀盗非杀人也

这个命题与白马非马何其相似,尽管论证的方法和目的不同。荀子把墨辩杀盗非杀人也归入惑于用名以乱名的诡辩。荀子认为,在外延方面的范畴包含了的范畴。所以,说的时候,就意味着说他同时也是;杀也是杀人。

4-3 坚白石论坚白石论指一块坚白石,它有坚、白、石三个要素组成。公孙龙主张为石头的特性,为石头的颜色。眼睛看到的这块石头是白色的,手触摸到的这块石头才知到它是坚硬的;白色由视觉而得,坚硬由触觉而来,坚与白不能同时被认知。因此,公孙龙认为就一块坚白石而言,人不可能同时认识到其中三个组成要素:坚、白、石,而只能是坚石或白石。

这是从感知的角度来证明坚、白彼此分离,是分析方法的早期运用。离坚白之辩是古代中国的一个著名命题,习惯上人们并不接受,但是对于名家自身来讲,如果没有精密的思考,也不可能提出这些深刻的问题。尽管名家在逻辑上的辩论天下无敌手,但是遭到诸家反对。庄子说他们: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荀子》也认为:虽辩,君子不听。这的确是名家的吊诡。

中国古有名辩逻辑,唐代传入印度因明,近代又引进了西方逻辑,成为世界三大逻辑的汇合点。黑格尔在《小逻辑》里说:一说到诡辩我们总以为这只是一种歪曲正义和真理,从一种谬妄的观点去表述事物的思想方式。但这并不是诡辩的直接的倾向。诡辩派原来的观点不是别的,只是一种合理化论辩的观点。

这是针对古希腊人说的,对中国的名家来讲,同样适合。

4-4 怎么翻译?英语里有一个Buchowski悖论:“Myounger brother is older than I am单纯地看这句话是一个悖论,实际上这个有两个哥哥。小哥哥(younger brother)自然比他的年龄大。但是younger brother在英语里又有弟弟的意思,硬译过来,如果是:我弟弟的年龄比我大。为常识错误;如果是:我的小哥哥的年龄比我大。构不成悖论。英语的brother与汉语里的兄弟并不完全对应。在这个例子里,汉语对兄弟作了进一步的划分,减少了歧意。

(五)由前提不自洽导致的悖论这里我们将看到,前提不自洽,结论就无法自圆其说,甚至荒谬或没有结论。

5-1罗素是教皇

从单纯的逻辑上来讲,荒谬的假设可以推论出任何荒谬的结论,哪怕推理过程无懈可击。有人曾经让罗素证明从2+2=5推出罗素是教皇。罗素证明如下:由于2+2=5,等式的两边同时减去2,得出2=3;两边同时再减去1,得出1=2;两边移位,得出2=1。

教皇与罗素是两个人,既然2=1,教皇和罗素就是1个人,所以罗素就是教皇

这个荒谬的结论,就是由一个荒谬的假设引发出来的。

5-2亚里斯多德是类概念

这是严格按照三段论推导出来的结果。请看:(1)亚里斯多德是哲学家,(2)哲学家是类概念,(3)所以,亚里斯多德是类概念。亚里斯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是希腊大哲学家和天文学家,曾就学于柏拉图,继承苏格拉底以来的希腊哲学而自成体系,在西方的影响最大。他系统总结了三段论法原理,奠定了逻辑思维的基础。

上面这个结论恐怕连亚里斯多德本人也不会认同。因为其中蕴含了一个语义悖论。因为语句(1)中的哲学家和语句(2)中的哲学家不在一个层次上,前者是对象概念,后者是元概念。两个前提内涵不一致,结论就荒谬了。从根本上来讲这不是一个语言或语法问题,而是一种逻辑错误。自塔尔斯基在30年代提出语言层次论来,就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

5-3自相矛盾这个例子正相反,是一个因为前提不相容而推不出结论的经典例子。

《韩非子。势难》介绍了这个预言:有一个同时卖矛和盾的人。他先夸他的盾最坚固,无论什么东西都戳不破;接着又夸他的矛最锐利,无论什么东西都能刺透。旁人问他:如果用他的矛来刺他的盾会有什么结果,他回答不上来,因为两者相互抵触。这是一个既不可以同时为真,也不可以同时为假的命题。前提出现矛盾,也就无法推出结论。

5-4纸牌悖论纸牌悖论就是纸牌的一面写着:纸牌反面的句子是对的。而另一面却写着:纸牌反面的句子是错的。这是由英国数学家Jourdain提出来的。

我们同样推不出结果来。它最简单的形式是:5-5悖论元

下面这句话是对的,上面这句话是错的。这也是一个有名的悖论,叫乔丹真值(Jourdain TruthValue)悖论。以上这三个例子基本属于一个类型。

5-6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互为因果的循环推理本身无法自我解脱,需要实际的考证,如考古学和生物学的研究成果等,才能打破这一循环。

它里面也隐含着一个不相容的前提假设:鸡是由蛋孵化出来的,蛋又是由鸡生出来的。单独来看都符合日常观察,但合在一起却是一对不自洽的假设。

5-7如果说上帝是万能的,他能否创造一块他举不起来的大石头?这是一个流传很广的悖论。如果说能,上帝遇到一块他举不起来的大石头,说明他不是万能;如果说不能,同样说明他不是万能。这是用结论来责难前提。这个全能者悖论的另一种表达方法是:全能的创造者可以创造出比他更了不起的事物吗?

5-8你会杀掉我

这个故事有几个版本。大意是说:一夥强盗抓住了一个商人,强盗头目对商人说:你说我会不会杀掉你,如果说对了,我就把你放了;如果说错了,我就杀掉你。商人一想,说:你会杀掉我。于是强盗把他放了。

推理一下:如果强盗把商人杀了,他的话无疑是对的,应该放人;如果放人,商人的话就是错的,应该杀掉,又回到前面的推理,这是一个悖论。聪明的商人找到的答案使强盗的前提互不相容。

59“你会吃掉我的孩子。这个例子与上面的例子逻辑同构。一条鳄鱼抢走了一个小孩,它对孩子的母亲说:我会不会吃掉你的小孩?答对了,孩子还给你;答错了,我就吃了他。我们已经知道了母亲的答案:你会吃掉我的孩子。

510两小儿辩日这是《列子》里的一则预言:孔子遇到两个小孩在争论,一个说:日出时,太阳距离我们近,中午距离我们远。因为日出时太阳大得像车轮,中午小得像盘子。

这不正是近大远小吗?另一个却说:日出时,太阳距离我们远,中午距离我们近。因为日出时我们不觉得热,中午却非常热。这不是近热远凉吗?孔子不能答。这是今天的一个科学常识问题,但两千多年前的人并不知道。从逻辑上看,这里有近大远小近热远凉两个测度的标准。在回答问题以前,应该搞清楚哪个标准更准确,或者都不准确。

5-11爱瓦梯尔应不应该付学费?传说古希腊人爱瓦梯尔(Eulathlus)向普洛太哥拉斯学习辩术(另有一说是学习法律)。他们的约定是:爱瓦梯尔先付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等学成后在第一场辩护胜诉时再付,如果败诉,则学费不必再交。但是爱瓦梯尔毕业以后,没有担任辩护工作,不打算交另一半学费。普洛太哥拉斯准备告他,说:如果我胜诉了,法官会判你付我学费;如果我败诉,根据约定你还是要付我学费。总之要付。。爱瓦梯尔则说:如果我胜诉,法官也会判我不付学费;如果我败诉,按照约定我也不必付另一半的学费。总之不付。(见王九逵《逻辑与数学思维》)

这个问题反过来看,逻辑上也同样成立。如果爱瓦梯尔先说: